競業條款是什麼?千萬不要隨便簽
原文網址: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
許多人在離職時,被要求簽署「競業條款」,究竟什麼是競業條款?離職後的限制是否合法?雇主是否可以單方面要求簽署這樣的條款?員育將為解釋競業條款相關法律依據與內容。
什麼是競業禁止?
競業條款簡單來說,就是禁止員工在離職之後,與原公司有利益上的衝突,目的是在保護雇主的合法利益。換句話說,就是避免員工跟公司「搶生意」。
競業禁止的種類
競業禁止主要是用來規範員工的行為,避免因為員工的職務變動,讓雇主的核心利益受到威脅。而競業禁止主要分為2種類型:
在職競業禁止 | 員工在職期間不得參與競爭性工作或開設類似業務。 |
離職後競業禁止 | 員工離職後,特定期間內不得在競爭企業任職或自行創業。 |
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的法律依據
根據勞動基準法第9-1條,競業禁止條款只有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,才算是合理且有效:
競業條款與保密條款的差異
競業條款和保密條款都是常見的勞資關係協議,以下分別介紹兩者區別。
- 競業條款:競業條款的重點在於限制員工從事競爭業務,避免員工利用自己在公司獲得的專業知識、技術或客戶資源,跟公司搶生意,
- 保密條款:保密條款則在於保護公司的商業機密,確保員工在職期間以及離職後,不能洩漏、使用或以其他方式濫用公司內部的機密資訊。
雇主該如何訂定符合勞基法的競業條款?
雇主該怎麼樣訂定既能符合勞基法,又能夠保護自身企業的條款,主要可以依據下面三大原則,制定屬於企業的競業條款:
- 明確競業範圍:時間不要太長,通常1到2年比較合理。
- 合理的地理範圍:不能限制太大範圍,應該只限制在公司業務有影響的區域內。
- 具體職務描述:不要限制所有工作,而是針對員工在公司做過的核心業務或相關職位。
競業禁止契約的必要內容
競業禁止契約的必要內容
根據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》第7-2條與第7-3條,競業禁止契約應包含以下必要條款,以確保合法性及合理性:
- 競業期間與範圍
- 必須合理地限制員工的競業時間與地點。例如,競業期間通常限制在1至2年內,地點應與雇主的業務影響範圍相關,不能過於廣泛。
- 補償金額與支付方式
- 競業禁止的補償金額不得低於員工離職前半年平均工資的50%,並需明確約定支付的方式與頻率。補償金的提供,是契約有效性的重要條件,不能忽略。
- 違約責任
- 明確規定若員工違反競業條款,需承擔的法律責任及賠償金額。此條款旨在提醒員工遵守約定,同時提供雇主法律保障。
必須要合理補償
提供合理的補償,是法律硬性規定,如果沒有適當的補償則可能會被法院判定為無效的契約,因此如果要避免法律糾紛,就需要提供補償金額不得低於離職前半年平均工資的五成,補償勞工因競業限制所受的影響。
勞資糾紛找專業勞資律師《張方駿律師》
如果您對如何制定合法又合理的競業禁止條款有疑問,別擔心!可以找專業的張方俞律師幫忙。他經驗豐富,能針對您的需求量身訂做契約,確保您和員工的權益都能獲得最佳保障!
違反競業條款的後果
員工違反競業條款的法律責任
- 損害賠償:雇主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,賠償金額會根據實際損害來計算。
- 停止競業行為:如果員工繼續違規,雇主還能透過法律手段要求員工立刻停止相關行為。
若曾簽署競業禁止條款,離職前應注意事項
- 自我檢查:先搞清楚競業禁止條款的內容,特別是競業的範圍和期限,避免自己不小心踩到地雷。
- 洽詢律師:有不懂的地方,建議找專業律師幫忙看條款,確認條款是不是符合法律規定,也了解自己可能面臨的風險。
- 溝通協調:如果覺得條款對自己的限制太過嚴格,可以主動跟雇主溝通,看看能不能調整內容,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協議。
推薦律師事務所【員育律師事務所】
離職後,了解競業條款的範圍和自己的權益非常重要,避免因一時疏忽而陷入法律糾紛。如果對於條款內容有任何疑問,或擔心自己的權益受損,建議諮詢像張方俞律師這樣的專業律師。他能協助您釐清條款效力,提供專業建議,幫助您順利轉職或創業,避免不必要的麻煩!
律師事務所 | 員育法律事務所 |
聯絡電話 | 04-22655520 |
電子信箱 | [email protected] |
臉書連結 | 員育法律事務所 |
事務所地址 | 台中市南區東興路一段18號1樓 |
參考資料